青漠

情不可以无色,色亦不可以无情。
补档见微博@青漠,公众号狸奴走狗。

【鲤鱼】人间惆怅事(十)。

文/青漠。

说在开头:

写的眼睛疼也没吃到肉,忏悔。(怪小言上头多写两句),下章过门新婚,我就不信还吃不到了。
 常规感谢君君、壮壮、数呀数呀数鸭子的打赏,挨个亲一口。

日更可能不一定保证,追更的小朋友别等,晚安,好梦。

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

俞之魁不在的日子里,黎素笙平白察觉到无聊的滋味儿,那时初春的柳絮才乍然飞起,在小城里飘然飞来飞去,微风打个卷儿,白絮软绵绵飞高飞低,又忽地一下子寻不见了。她觉得她的心就像这飘飞的白絮一般,随着俞之魁的离去,而不安地起起伏伏。

这种不安倒不是说对俞之魁有什么不信任,而是由于她恍然发现,生活里俞之魁给予她的影响,太深太重了。她习惯了被他喊起床,习惯了他做好的早餐,习惯了他无微不至的照顾,习惯了那些平淡日子里的浓情蜜意,如同白水里加了蜂蜜,甜到齁。

那几日关横波也问她,“怎么魂不守舍的?”

黎素笙掩饰性的一笑,“有吗?”她不自觉的摸了摸脸颊,“大概是离别太突然啦。”

关横波让她放宽心,说反正他们家俞之魁是干正经事比赛去的。

燕京有个青京赛,全称是全国青年京剧演员电视大赛,这年是头一届,县剧团里符合年轻演员年龄限制的只有俞之魁。

俞之魁自己呢,团里没其他人参与,自然是他一个人上京比赛。燕京向来是一个只存在人们言谈中的城市,他知道它如何古老,如何繁华,但却一直在小城里,痴长这二十余岁。

他去北京第一天,就自己出了自己的糗。坐公交去天安门瞻仰伟人,沿途高楼大厦鳞次栉比,摩登女郎穿轻薄春衫在街头曼妙走过,而他的第一反应,则是觉得她们的裙角飞扬,都比不过黎素笙的一个笑容,抑或是黎素笙换上这样时髦的衣裳,依然要比绝大多数人好看许多。

想着想着,不小心坐过了站。人们蜂拥下车,他只好又去对面坐回去。天安门广场上有人在放风筝。高高的天空上,风筝飞得或远或近,雄鹰或大蝴蝶,花花绿绿各种颜色,有一种很自由的感觉。

俞之魁坐在广场的一角,像一个外来的陌生人那样,看着风筝出神,想一想即将开始的比赛,再想一想远在小城的黎素笙。

一晃眼就是一下午,思绪纷繁万千,像天空中的风筝线,密密麻麻好似要缠绕起来。

在夕阳余晖里他跳上了回宾馆的公交车,一路摇摇晃晃,到宾馆门口时,一群人呼朋引伴从里面往外走,隐隐约约以当中那个人为首,那人手中捏一把扇子,抛来抛去,有着说不出的风流蕴藉。

旁边有人调笑般,唤他一句言少。

那人兀自噙一点温和的笑,剑眉星目,器宇轩昂,颔首从容应了一句不敢当。

俞之魁和他们擦肩而过,只有极短的一个对视,似那人不经意间的一瞥。

他们谁也没有停留,像过客一样从彼此身边路过。翌日青京赛初赛,俞之魁抽的签在前面,他下场之后就去听别人唱了,信步一走,出来听主持人报幕,说演唱的是言派言兴越。

赫然便是那日大堂中偶遇的那个人。

一眼看过去似风云际会,此一刻,言兴越是戏中人,他不过是台下客。明黄戏服上飞龙在天,张牙舞爪尽显尊贵,很快丝竹声起,言兴越开口唱。

一开口他便知自己遇上了劲敌,这人唱念作打无一不妙,倘若复赛对上了,还不知道鹿死谁手。

俞之魁耐心听完之后,再听其他人,不自觉便以言兴越为标杆对比一二,大多数皆不如他。

那之后俞之魁便离开了,几乎之后的复赛里,也只听言兴越唱 就大概知晓了其他人发挥水准如何。

不过他与言兴越并没有搭过话,虽然他们住在同一家酒店,但每次言兴越身边总有许多人,无论是一起比赛的演员还是其他工作人员,都在他身边大献殷勤,俞之魁起初不晓何故,到后来复赛时隔壁屋的人被刷下去了,他看见言兴越一行人走过的时候,没忍住啐了一句,面上是复杂的嫉妒与羡慕,又带着些败者强装出来的不屑,“不过是靠祖上荫蔽,你以为他真那么大能耐?”

俞之魁洗耳恭听,这才知道言兴越家族中事。这在梨园界其实算不得秘密,彼此婚配都在圈里自己解决,所以谁和谁都沾亲带故。只不过俞之魁从小县城出来,对这些并不了解。言兴越其祖其姑,也大多仅限于听闻。

一番牢骚后的人不愿离去,就口道,“你看着吧,这回比赛言兴越铁定第一,不看僧面看佛面。他要不是第一,我把头拧下来当球踢。”

俞之魁没忍住,噗嗤一声笑了。那人忿忿,“你不信我的断言?”

他怕引起不必要的误会,急忙摇头道,“不是,我只是觉得,你要保护好你的头。”

许是声音有些大,引得言兴越看过来。俞之魁又不曾说人是非,故而也不惧他看。但两个人并无只言片语的交流,一直到决赛时,两个人说的第一句话,是言兴越主动的。

在后台,他们两个人选的曲目不同。俞之魁唱一折《文昭关》,言兴越唱的是《让徐州》,这回言兴越抽的签好在前,他化妆也早一些,等他化好之后,俞之魁自己尚在揉红,言兴越忽然出现在他的镜子里,并不是纡尊降贵那样的姿态,而是透着真诚,由衷的一句,言兴越夸他,“你唱的很不错。”

俞之魁也没有受宠若惊,他报之温和从容的一笑,然后道了一声谢。

然后又无话了。两人说到底是不熟,可在这一个月里,少说也见了许多次,也勉勉强强算个神交的意味。

决赛结果公布时,俞之魁差了言兴越零点一分,得了他们那一组的第二名。其实结合他个人经历和出身,能有第二名的成绩已经很不错,但是俞之魁自己,有些许遗憾与怅然。

见识过高山之后,再无法去面对低矮的山丘。

或许有人情世故的因素,或许有评委偏好的因素,让他因为那零点一分的差距无缘金奖。但换一个角度想,他尽力了。

比赛结束后主办方有个庆功宴,他没去,听人说言兴越也没去。那是他和言兴越第一次打交道,也是最后一次。

俞之魁多待了一天,给黎素笙买了一只银镯子。

他看到银镯第一眼,也觉得衬黎素笙。银光闪闪,镯身有錾刻出来的莲花莲叶和鲤鱼纹样,镯首是荷花花苞样儿,缀两只小小莲蓬,别致又好看,素雅得紧。

他坐在火车上,所有景物飞速远去,繁华的燕京也成为他身后的风景,俞之魁默默想着,也许有一天,他还会回来的,默默地以另一种方式。

再往后便是归心似箭,他竟觉来时较归时的时间好熬一些。他们分别了整整一个月,小城里开了许多花,处处繁茂似锦,花团簇簇。

黎素笙在车站等着接他。

她穿一袭鹅黄色毛衣,嫩得像枝头新掐出来的一截柳色。长发上戴着一个灰格子的发箍,看起来温婉又恬静。

俞之魁下台阶之后,一张怀抱,黎素笙从善如流贴过来,两人严丝合缝拥抱在一起,丝毫不在乎旁人的目光会怎么看。

回去的路上,黎素笙叽叽喳喳说自己,说戏校,但她在各种无厘头说了一堆之后,没有一点转折和铺垫,就那么直截了当道,“之魁哥,我好想你。”

俞之魁进门放东西吻她一气呵成,他这次吻得很急切,仿佛不这样做无法证明他对她的相思之情一般。这一手黎素笙也猝不及防,被吻得嗯嗯唔唔手脚发软,半晌唇分之后坐在床边,俞之魁捉着黎素笙的手腕给她戴镯子,他笑道,“套上这个镯子就套牢了,一辈子都是我的人。”

黎素笙脸红扑扑的,自然镯子也是她喜欢的那一款,她脆生生道,“那你等我挣工资了,我也要给你买一个东西把你套牢了。”

实在天真可爱。

他低头,情不自禁再吻一遍。吻成了两个人的日常,腻歪够了之后,俞之魁才回县剧团,知会了自己比赛的结果之后,也顺便婉拒了参加他们聚餐的邀请。

在外时一颗心起伏跌宕,但黎素笙正是他的此心安处。

飞光倏忽里,黎素笙十六岁生日也如期降临,再多的闲言碎语在记忆的加工下,仿佛都蒙上了一层粉色的光泽,那是属于日常生活中的美好,可以供他们长长久久的去回忆。

逢年逢节,春秋辗转,岁月不等闲时,黎素笙的发育以其平稳而缓慢的节奏而进行着,她原先的婴儿肥已经褪去一些了,脖颈变得修长优美,腰肢也细细盈盈的一握,胸乳更丰满一些。如果说她是城里的姑娘,没有人会不信。

十八岁与十六岁之间的鸿沟,就这样轻而易举的画出来。距离他们十八岁的约定,也一日一日近了,他们有过许多次即将擦枪走火的经历,比如黎素笙软成一滩春水,流溢在名为俞之魁的河里,俞之魁则凭借他强大的意志力而终止。

有情人,欢喜事,她样样都喜欢,样样都想沾。

未完待续。

评论(21)

热度(142)

  1. 共2人收藏了此文字
只展示最近三个月数据