青漠

情不可以无色,色亦不可以无情。
补档见微博@青漠,公众号狸奴走狗。

【鲤鱼】人间惆怅事(十三)。

文/青漠。

说在开头:

(十二)有车,外链在微博鲤鱼外链那条下面,自取。突然更新,文档字数破四万了,剧情似乎刚过半。这篇算是我合集里目前写的最长的文,确实越写越不满意,但还是想收到反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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别多会少时,有情人心思炽热几乎不能掩藏。俞之魁每周放假,直是归心似箭。而黎素笙的厨艺,也算是在那段时日里突飞猛进,她那个时候似乎才有一种了悟。俞之魁从前过分地照顾她,让她有一种什么都不必顾及不必去想的感觉,但是当他短暂的离开后,家里该换的煤球一样是学会的了。那些柴米油盐并难,只是琐碎,家务活她做的马马虎虎,也是勉强能入眼而已,不过饭做的确实好了一些。毕竟在遇见俞之魁以前,这些都是她做惯了的。

那时自然无人怜惜。她冬天里手上有冻疮,母亲听来的偏方,说红辣椒泡酒来涂患处,祛祛寒气。伤口略有红肿,涂上辣椒泡酒,更是刺激得肿的老高,火辣辣的疼着。像是一双粗糙的手上开了艳煞煞的美。后来倒不生冻疮了,只是会痒。俞之魁当时知道以后,就买街头老医生熬的蛇油冻疮膏,不到冬天的时候就提前涂着,后来总算是涂好了一些。

她的手也没有以前那么粗糙了。

许多人看人情况便看手。富贵人家,手也柔嫩。不比贫苦情况,一双手倒刺厚茧,样样俱全。唱戏这情况,一来眼眉要生的好,二来手也需要好看些。如若不然,青衣花旦们自水袖里俏生生的伸出来一双手,本来手如削葱如柔荑的,这么一着便如粗短的,未剥去最外层皮衣的粗杆葱白了,败兴不说,要紧的是不好看。

黎素笙指骨生的细,将养的好,加之长开之后,眉眼身段儿皆是不俗,在县剧团跑了几回龙套,再去十里八乡的演戏,就有人打听,上回那个丫鬟来没来。她还没有担纲过重要角色,不配在报幕时把她的大名带上。每当黎素笙看见苏锦和头面齐全,步步娉婷上得台前时,她都会有些歆羡。苏锦和却常常在指点她之余,叹一句,素笙,你迟早是要红遍大江南北的人。

她心里头激动。但又不知道那迟早得等多久,十年二十年?抑或等到白发苍苍。唱戏人也吃青春饭,趁嗓子身段各方面都在巅峰时,得红,得有人发现,不能明珠蒙尘。

而俞之魁,他是擦拭明珠的那个人,本人也发着令人无法忽视的光。他们合该珠联璧合,一起奔赴更广阔的天空。

黎素笙自己在县剧团,有苏锦和照顾倒也罢了,团长也觉着她不错,个把月的功夫,就想让黎素笙试试重要配角,团里其他配角不乐意了,自个儿主角梦还没做成功过,再来一个比自己年轻貌美的配角,那还了得?

不过赞同的人居多,黎素笙坦然受之,人人道她得团长赏识。被有心人听见了,酸溜溜的话变个味道,就成了脏水往黎素笙身上泼。她自己只是觉得有人本来在窃窃私语,看到她走过来之后反而不说话了。苏锦和当面撞上了一回,骂开了。骂得也难听,好像把舞台上的端庄与风情悉数摒弃了,只剩下一股子泼辣的劲头。什么奶垂屄松想骚骚不起来的话不带磕绊的往出蹦,黎素笙听的也不大好意思,但是又感觉苏锦和十分豪爽。

她是打心眼里喜欢这样护着她的一个大姐姐的。

日子里有蜜里调油,自然也有鸡毛蒜皮。两个人的事,怎么样都不算小事,把每一回见面都珍视无比。等见到了,先拉着手说话,黎素笙说她在县团里如何如何,伙食怎么样,出了什么新鲜八卦,关横波又有什么新故事。俞之魁也说他在省团。但许是地方一大,人心就容易冷。他去省团除了刚开始热情以外,后头好似过的还没有县团里如鱼得水。说不准是哪儿出了点问题,但他向来是报喜不报忧的,便也捡些开心话,或是省城里什么稀罕小食给黎素笙带。

那真该是他们甜蜜温馨而轻松的一段时日了,两个人都活得快乐而又纯粹,除了对方还有戏占据彼此的生活,痴了一般,燃烧着每一份热情。

黎素笙领了工资之后,给俞之魁买了一块儿男表。她还惦着当时的话,她要买个物件儿,学他一样,也把她套牢。

哪里会说什么动人的情话?都是有情人的肺腑之言。

黎素笙揽着俞之魁的脖子道,你以后每次看表看时间的时候,都要想着给你送表戴表的人。

俞之魁便低头吻她,温柔道,“我不看时间也想着你。”

好似是转身低头的罅隙里,说不准是触动了哪根心思或哪个字眼,又或者脑子里拐好几个弯儿,尽头也是她。

情事最易食髓知味,尤其都是血气方刚的年纪,懂了男女之间这档子事的乐趣所在,也更加坦然。他唇碾柔软耳垂,一双手也顺着腰际往上抚摸,熟门熟路捏一团玉雪玲珑的乳,隔衣拢在掌心里,当做温柔而又漫长的前戏。

虽无结婚证,其他的夫妻名分早定。但黎素笙还是羞于在关横波或苏锦和面前提起更为亲昵的称呼,只是心照不宣的某人。

惹得关横波挤眉弄眼对她道,“某人哦,在我心里跟你家那口子已经划上等号啦。”

某人特指,原本藏着一点只她一人知道的亲昵意味。一定是他,但不说出来,实则俞之魁这三个字在心头辗转,滚过千遍百行,能够让她想起他就会不自觉的泛起微笑来。

床第间的称呼理所当然的更多,哥哥两个字被她软而绮丽的声音细细唤出来,带着一种血脉贲张的力量,让每一个春光明媚的夜里,都有这样婉转的低吟。

日子一日是一日,再有比赛时。俞之魁二入帝都,这一回他不会再坐反公交了,但依然愿意去看看天安门,看看生活在帝都的人们。他们面上好似有一种敞亮的神情,是这个城市赋予他们的。他想和她一起住进来,四九城里听戏的人多,剧院是他们的几倍大,不单有一楼座椅繁多,还有二楼也排了座位。

这里比省城要繁华许多,只不过这一回没有再偶遇过言兴越了,他心里暗自揣测,也许人家是拿过一回金奖不屑于再来参加了呢。但不论怎么样,他依然会全力以赴。

所幸功夫不负有心人,俞之魁二回未遇劲敌,一路顺风顺水,他自己也觉得自己状态比较好,比第一回来从容了不少,自然而然也就捧回了金奖。

他最想分享消息的人是黎素笙。

在未来每一个重要的时日里,他都希望有她在身边,取得的每一次成功,包括后来的每一次演出,似乎唯有这样,他才能够完完全全的开心起来。

她是他的此心安处。

先回省京,消息早传了去,倒有一个接风洗尘宴。毕竟他来自省京,拿奖也算是省京出了一把风头,有人道贺,有人恭维,他推酒不过,多饮了几杯。座中夸他年纪轻轻造诣不凡,如何如何,似乎把他夸的天上有地下无,只他自己知道,在多少个寒暑春秋里,那些苦练苦学的日月,又曾经付出过什么。人们只看到成功时的鲜花着锦,哪里看得到血汗泪水。

推杯换盏间,团里有人轮番过来敬酒,他唯恐醉酒坏事,温和从容的笑着推拒,哪成想对面那人手上顿时一晃,冷不丁的,酒往他胸前泼去,紧接着,一双陌生的,柔软的手朝他胸口抚上来,口中莺声燕语似的清脆,“诶呀真不好意思,我给你擦擦。”

一双沁着香的手帕掏出来,在他眼鼻下送来香风阵阵。俞之魁连忙退了几步,差些把身后架上的摆件撞倒,旁边有人酸道,“小俞这是难消受美人恩呐。”

说美人倒不为过,俞之魁看过这人演的戏,扮相自有其一番韵致,但他对这种事,避如蛇蝎还来不及,哪里还顾得上消受。

更何况,心头放了黎素笙这样一位他眼里的至爱的美人,旁的美,也都不是那股子味儿了。

宿醉回屋里,做了一宿乱梦。似乎酒精所激,梦里也有酒,他和他的美人,在池边饮酒,或接一个吻。很快那水又变成了他去接她时淌过的那条小河,只到他的脚踝上一点点,她赤身躺在水中,身下是光滑的鹅卵石,水波荡漾时,白日的夕光揉碎在水影中,她雪白的起伏也好似在晃动一般,一场水中酣畅淋漓的性事就此拉开帷幕。

梦醒时才有宿醉的头疼,才洗漱过后,团长差人来找他,在明确的一番话,要将他当做好苗子来培养之后,又和颜悦色地问,“小俞还有别的要求吗?只要是团里能办的,一定给你落实了。”

俞之魁事先已经想过了,他忽然心中一动道,“能不能把我爱人调过来跟我当搭档?她的戏唱的很好,您如果看了一定会喜欢的。”

团长双眼一眯,佯装不悦道,“我还以为小俞同志是单身呢,没想到你个浓眉大眼的,早有爱人了。得,这个事情我考虑之后,等看过她本人的戏再给你答复。”

他单单想着,他们如果调在一起,就不必忍受两地分居的相思之苦。

未完待续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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